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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川智能涉货款纠纷被起诉,涉案金额超 2900 万元,银行账户部分冻结

2025-10-17 来源:爱集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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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瀚川智能 泰坦新动力 绵阳埃克森 货款纠纷 三方协议

10月17日,瀚川智能发布《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披露公司因货款纠纷被珠海泰坦新动力电子有限公司(简称“泰坦新动力”)起诉,案件已由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此次诉讼中,原告为泰坦新动力,第一被告为绵阳高新埃克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绵阳埃克森”),瀚川智能为第二被告。泰坦新动力提出三项诉讼请求:一是判令绵阳埃克森与瀚川智能立即支付货款278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暂计123.267946万元);二是判令两被告承担其为实现债权支出的保全担保费5.274万元、律师费15万元;三是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涉案金额合计超2923.54万元。

泰坦新动力在起诉状中称,2023年1月6日,其与瀚川智能、绵阳埃克森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约定瀚川智能向其采购1套化成分容系统,合同总价7800万元。合同签订后,泰坦新动力已履行交付、验收等义务,但瀚川智能与绵阳埃克森未按协议付款,至今仍拖欠货款2780万元。

针对此次诉讼,瀚川智能在公告中提出两点关键抗辩依据。其一,三方曾签署《货款支付三方协议》,明确《设备采购合同》项下全部剩余未支付货款(截至协议签订时为3120万元),自协议生效起由绵阳埃克森按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条件支付给泰坦新动力,发票仍开具给瀚川智能,因货款支付引发的争议及责任与瀚川智能无关,泰坦新动力无权要求其支付,而泰坦新动力在本次起诉材料中未提交该协议。其二,此前瀚川智能曾以绵阳埃克森及其股东为被告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瀚川智能同意绵阳埃克森以三方协议抵扣应付款项,但若上游设备供应商以诉讼或仲裁方式向瀚川智能主张权利,相关三方协议抵扣无效,绵阳埃克森需在30日内以现金支付抵扣金额。截至公告披露日,绵阳埃克森正常履行该调解协议,已支付货款600万元及保全费、律师费等共计713.2145万元,剩余货款2.02亿元(含承诺以三方协议抵扣的6543.2万元应付设备供应商货款)。

目前,瀚川智能正准备材料向法院提交《货款支付三方协议》并提出异议,同时已将案情通报绵阳埃克森,要求其积极协调处理。

公告显示,泰坦新动力已向法院申请保全瀚川智能银行存款2923.541946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法院已冻结公司两银行账户共计307.967572万元,尚未足额冻结。此外,截至公告披露日,瀚川智能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合计5717.881028万元,该金额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79%、2025年半年度末净资产的8.46%,占2024年经审计货币资金的31.40%、2025年半年度末货币资金的49.63%。

瀚川智能表示,目前公司经营管理稳定正常,但本次诉讼后续审判结果、判决执行情况均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