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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普股份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中昊芯英23.98元/股要约收购25%股份

2025-11-26 来源:爱集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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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天普股份 中昊芯英 要约收购 股价变动

11月,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5255,证券简称:天普股份)接连发布提示性公告,披露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昊芯英”)对其发起的全面要约收购事宜。本次要约收购系中昊芯英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协议转让、增资方式取得天普股份控制权后触发的法定义务,要约价格为23.98元/股,拟收购2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收购期限为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

受上述消息影响,天普股份近段时间以来股价持续上涨,截至11月26日,股价再涨停至140.36元/股,总市值提升至188.19亿元。而在8月上旬,其股价约为25元/股。

要约收购背景:控制权变更触发法定义务

据悉,中昊芯英及其一致行动人认同天普股份长期价值,拟通过“协议转让+增资”组合方式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2025年8月21日,相关方签署系列股份转让协议及增资协议,约定天昕贸易、天普控股、尤建义向中昊芯英转让合计10.75%的天普股份,普恩投资、天昕贸易向方东晖转让合计8.00%的股份;同时,中昊芯英、海南芯繁、方东晖拟向天普控股分别增资6.19亿元、3.95亿元、5.07亿元,增资后三者合计持有天普控股75%股权,形成控制。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前述协议转让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中昊芯英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持有天普股份18.75%股份。由于后续增资完成后,其合计控制股份比例将达68.29%,超过30%的法定阈值,因此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的核心目的系履行该法定义务,不以终止天普股份上市地位为目的。

要约收购核心条款明确资金来源有保障

根据公告,本次要约收购的核心条款已明确:

收购标的:天普股份除尤建义、天普控股、方东晖以外的其他所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共计33,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

要约价格:23.98元/股,该价格延续此前协议转让价格,不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股票的最高价格,也不低于提示性公告前30个交易日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22.94元/股),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同时,该价格不因天普股份2025年年中现金分红进行调整。

收购资金:按最大收购数量计算,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8.04亿元。中昊芯英已将1.65亿元(不低于最高资金总额的20%)存入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存在违规融资情形,具备充分履约能力。

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即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其中最后三个交易日(2025年12月17日至12月19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股东操作指南与风险提示

天普股份就股东参与本次要约收购的操作流程作出明确提示:

申报方式:股东需通过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申报代码为770003,申报简称为“天普收购”,申报方向为“卖出”,申报价格为23.98元/股。

预受与撤回:要约收购期限内(届满前三个交易日除外),股东可申报预受或撤回预受要约,相关申报经中登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已预受的股份将被临时保管,不得转让、转托管或质押。

截至2025年11月24日,本次要约收购预受要约股份总数为3,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83%。

公告同时提示,若要约收购期届满后,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股票比例低于25%,天普股份将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可能触发退市风险警示甚至终止上市。对此,中昊芯英承诺,若出现上述情形,将协调其他股东共同提出维持上市地位的解决方案并实施;若公司最终终止上市,将保证剩余股东能按要约价格出售股份。

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背景介绍

本次收购人中昊芯英成立于2020年10月,注册地址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注册资本1498.85万元,经营范围涵盖集成电路设计、人工智能软件开发、电子元器件制造与销售等。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杨龚轶凡先生(电子工程专业硕士,曾任甲骨文芯片研发经理、谷歌主任工程师等职),其通过直接及间接持股合计控制中昊芯英32.9955%的股权。

中昊芯英的一致行动人包括海南芯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自然人方东晖。其中,海南芯繁由上海芯繁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杨龚轶凡为实际控制人;方东晖现任多家企业高管,涉及基金管理、科技、液压配件等多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