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611款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完成备案
关键词: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 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登记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网信部门
记者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获悉,为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创新发展和规范应用,网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持续开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工作。本阶段新增73款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在国家网信办完成备案;对于通过API接口或其他方式直接调用已备案模型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或功能,由地方网信办开展登记,本阶段新增35款完成登记。截至11月1日,我国累计有611款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完成备案,306款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或功能完成登记。 网信部门表示,提供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可通过属地网信部门履行备案或登记程序。已上线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或功能,应在显著位置或产品详情页面公示所使用已备案或登记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情况,注明模型名称、备案号或上线编号。 据悉,《办法》是国家网信办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广电总局于2023年7月10日联合公布,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的办法。《办法》旨在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记者 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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