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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宝安区实施“5+3”工程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0-04-21 来源: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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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头部企业 骨干企业 专精特新企业 外贸 人才保障

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办局,区直各单位,区各人民团体,驻区各单位,区属各企业:

  现将《宝安区实施“5+3”工程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3日

宝安区实施“5+3”工程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十三次全会和区委六届五次党代会有关经济工作部署,抢抓“双区驱动”重大机遇,聚焦5G、集成电路、高端装备、新型显示、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重点领域,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持续优化产业生态,打造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高地,结合宝安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实施“头部企业”引领工程

  打造行业领军企业。“一企一策”支持百亿级企业加大投资,扩大生产规模,拓展产品领域,优化生产经营,提升发展量级,迈向行业前列。对年产值首次达到500亿元的企业,给予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2020年,力争30家企业进入深圳工业百强,5家企业进入中国制造业500强,2家企业进入深圳工业十强。

  实施标准引领战略。鼓励百亿级企业制定实施高于国际国内标准的企业标准,构建先进标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鼓励企业加入国际国内标准化组织机构,积极主动参与标准制定,成为掌握标准制定权、行业话语权、市场主导权的领军企业。2020年,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10项国际、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分别给予每项 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引领产业生态发展。鼓励领军企业将成熟度和模块化程度高的业务外包,在降低运营成本、专注发展高附加值业务的同时,为上下游企业提供项目、技术、人才、管理支撑,让上下游企业共享大企业发展“溢出效应”。支持领军企业牵头上下游中小企业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主动承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重大专项,加快成长为产业链“链主”企业。支持领军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以控股、参股等方式整合创新型中小企业资源,向产业生态引领型头部企业发展。2020年,围绕行业共性技术打造2个市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1家500亿级产业生态引领型头部企业。

  二、实施“骨干企业”成长工程

  鼓励企业扩产增效。支持5亿级企业加大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力度,提高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快产品升级换代,不断提高产品市场份额,力争2020年新增3家百亿级、5家50亿级、10家30亿级企业。对年产值首次达到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推进工业300强用电“抄表到户”,严格控制转供电加价行为,探索将工商业专用变压器回购为公用变压器。制定发布分片区、分类、分级的工业用房租金参考价格,重点针对工业300强开展落实“稳租金8条”行动,鼓励业主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中长期租约,规范公摊面积,严控业主或“二房东”乱收费行为。

  实施产业链精准招商。分类梳理人工智能、新材料、海洋装备等领域目标企业名录,围绕产业链关键、薄弱、缺失环节,以国内外500强、上市公司、独角兽等为招引目标,做好强链补链延链招商引资工作,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2020年,举办10场专题招商引资推介会,新增2条海外直通车,力争引进重大产业项目10宗。加快推进10亿级已签约项目注册落户,对当年注册且纳统的优质企业,按其产值(营收)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奖励。

  三、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程

  深入推进“双迈进”战略。持续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向规上企业迈进,规上工业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迈进,引导中小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方向发展,力争2020年国高企业总量达5300家、“规上国高”企业2000家以上。

  培育“专精特新”企业。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核心环节,从规上国高企业中遴选“专精特新”企业,鼓励创投机构、产业引导基金等加大投资力度,培育“小巨人”和上市企业。2020年,遴选“专精特新”企业200家,创建国家级省级“小巨人”企业10家;推动6家“专精特新”企业上市,对企业上市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打造制造业单项冠军。坚持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导向,编制宝安优势企业产品目录,从“专精特新”企业中遴选长期专注于制造业某些特定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的企业,支持申报创建单项冠军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提升“宝安制造”全球影响力。2020年,力争创建2家单项冠军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

  四、实施产业生态“融通发展”工程

  推动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建设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测试、中试和应用型创新平台,推动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能力提升与整机、系统、成套设备协同发展。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实施核心共性技术联合攻关,提升产业链协同创新水平。建设高水平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成果共享。2020年,新增15个市级以上创新平台,给予最高5000万元配套奖励;新认定5个国家级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200万元奖励。

  鼓励本地采购和服务合作。加强湾区新技术新产品展示中心与深圳国际会展中心线上线下联动,每月举办2期本土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推介会。开展工业百强企业配套产品需求调查,建立主要产品配套原材料、零部件信息库,引导扩大本地产品和服务采购力度,力争2020年区内采购占其总采购金额比例达到10%,力促形成本地稳固产业链。对采购本地先进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的企业,按照购置金额的40%给予最高1500万元奖励。

  促进平台型企业发展。支持百亿级等大企业牵头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订单管理、委托加工、供应链协同等工业互联网应用,促进产业链大中小企业深度协同、融通发展。2020年,引进培育2家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打造5家工业互联网标杆企业,带动5000家企业“上云”,争取获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互联网)。

  五、实施“外贸高质量发展”工程

  鼓励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核心零部件及先进基础材料进口。巩固传统出口市场,深度挖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等新兴市场。支持企业参加列入市、区政府计划的境内外品牌展会、专业展会。积极发展跨境供应链服务、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2020年,推动2000家次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

  优化外贸出口结构。引导企业开展国际贸易通行的产品、技术和管理体系认证,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自主品牌产品一般贸易,注重输出技术、品牌和标准。2020年,推动外贸增速由负转正,一般贸易出口比重提高至40%。加快申报空港综合保税区,促进保税贸易稳定增长。

  降低外贸进出口风险。加强外贸运行监测分析,引导企业理性应对贸易摩擦,支持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推动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投保全覆盖,引导企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设备出口保险应保尽保。2020年,全区出口信用保险综合覆盖面提升至42%。

  六、实施产业空间保障工程

  改造提升产业空间。优化城市更新“1+1+6”决策体系和审批流程,滚动推进“10+18”个连片旧工业区改造升级,全面开展新桥智创城、桃花源智创小镇等产业项目建设。加大旧工业区综合整治力度,在现有新增15%公配面积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政策突破,推动旧工业区硬件提升,建设与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新型工业园。加快完成第一、第二批“散乱污危”园区整治升级60万平方米,开展第三批30个“散乱污危”园区50万平方米清理整治。支持园区围绕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打造特色产业园。推进5G在园区的布网和应用,打造一批“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园区。

  加强产业遴选供地。重点面向头部企业、骨干企业、“专精特新”、单项冠军企业开展遴选供地,探索推广联合用地等供地模式,增强产业链关键环节和优质企业根植性。2020年,全口径盘活293公顷已批未建地,整备产业用地80公顷;实施5个重点产业项目、2个以上总部项目遴选,供应5宗产业项目、2宗以上总部项目用地。

  创新产业用房供给。推动实施工业厂房分割出售政策,切实解决企业用房需求。研究制定创新型产业用房租让政策,2020年完成2.9万平方米创新型产业用房回购,保障10家以上企业用房需求;搭建信息发布平台,盘活已完成转型升级的90万平方米“散乱污危”工业园区,引导支持优质企业入驻。针对大型装备、特殊工艺等差异化需求,推动建成3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型厂房投入使用。

  推动国资集资产业空间优质高效配置。健全产业部门和国企、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对接机制,建立产业项目和产业空间对接平台,实现高效精准配置。加快海纳百川、龙王庙工业区等产业项目招商运营。2020年,区属国企释放69万平方米产业空间,引进优质项目10个以上,物业使用率保持在95%以上;支持股份合作公司产业空间对接落地优质项目5个以上。

  提高园区运营管理服务水平。鼓励园区按照“科技桃花源”标准,建设主导产业特色鲜明、集聚效应明显、运营管理专业、服务配套完善的特色园区。支持园区引进专业化运营管理服务机构,为入驻企业提供研发孵化、中试检测、市场资源对接、投融资等服务,举办专业赛事、行业论坛、展览展示等特色活动,完善商务服务、生活休闲等配套设施。强化宝安科技创新园发展促进会的行业监管作用,用好“桃空间”招商小程序,吸引优质科技资源落地。

  七、实施企业人才保障工程

  引进培育高精尖人才。优化人才引进政策,以5G、智能装备等重点领域人才需求为导向,2020年引进(认定)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1000名、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团队2个。搭建更多人才聚集和培育平台,推动建设3个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新增2个院士(专家)工作站、2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落实“鹏城英才计划”,拓宽存量人才成长渠道,培养核心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工业设计等人才100人。举办中德(欧)产业合作总裁班,选拔培训企业高管60人。

  大力培育“宝安工匠”。面向一线、扩大范围,制定完善“宝安工匠”评选方案和指标体系,高标准开展“宝安工匠”评选工作,对“宝安工匠”给予高层次人才待遇和“绿色通道”服务。2020年,评选“宝安工匠”30名,支持成立5家“宝安工匠”创新工作室。

  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教集团“中高职三二分段”办学,强化中高职院校与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合作,打造“中职+高职+企业”产教联合体。借鉴德国“双元制”培养模式,加强职教集团与高职院校、工业企业合作,开办数控、模具等12个专业大专班,培养多层次技能人才。2020年,新建2个、完善8个区级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8万人次以上。

  开展人才精准服务。制定出台更加开放、有效的人才服务政策,深入实施区领导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建立人才服务专员队伍,通过联席会议统筹解决人才在落户、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后顾之忧。筹建湾区国际人才港,依托宝安人才园、海归岛和海外人才创业中心等服务平台,为各类人才创业就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发挥深圳宝安欧美同学会·留学归国人员联谊会、博士联谊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增强国际人才归属感。

  八、实施企业服务保障工程

  提高产业政策帮扶精准性。广泛收集大中小各类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建议,修订完善科技与产业政策,提高政策精准度和可操作性。简化产业资金申报流程和材料要求,加大对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增资扩产、技术改造、贴息贴保等支持力度,用好16亿元科技与产业资金。

  构建“1+10+124+N”企业服务体系。推动设立124个社区企业服务中心,协同行业协会在重点工业园区设立企业服务联络站,配备“首席服务官”和“服务专员”,提供项目协调、政策宣讲等驻场服务,实现企业服务重心下沉。推动工信、科创、市监、环保、规土、城市更新、税务、海关等部门涉企服务事项上平台,打造企业诉求、信息分拨、部门处理、结果反馈等全流程、可追溯的企业服务网上办理闭环,提升“互联网+企业服务”水平。

  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与保护。加快推进宝安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中心建设,搭建知识产权维权和服务综合平台,开展专利布局、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海外维权指导等服务。2020年,指导服务企业专利申请5万件以上。建设2个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工作站,健全投诉纠纷的行政快速响应和调处机制,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提高知识产权纠纷调处效率。

  加强企业融资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加快构建以征信为基础的企业融资服务体系,积极开展信用贷、信保贷、联合授信,拓展知识产权贷、投贷联动、供应链金融等创新金融业务,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额度。依托金融超市,落实企业贷款贴息贴保600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加大股权投资、续贷、纾困资金运作力度,拓宽制造业企业融资渠道。

  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加快推进社会信用标准化全国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行包容式监管,推动企业诚信经营。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执法项目清单,清点全区排名前10位涉企执法事项,实施“两代表一委员”现场监督评价,严格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鼓励联合执法,制定联合执法工作流程操作指引,合理压减执法频次。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依法慎用行政强制措施。探索建立企业执法通报制度,推动公检法等执法机关与司法、工商联(总商会)等部门全面对接,加大对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本措施有效期一年,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附件:名词解释  

附件

 

  名词解释

  一、头部企业:是指在某个行业中,对同行业的其他企业具有较大影响力和一定的示范引导作用的企业;本措施特指我区2019年产值100亿元以上且实现正增长的制造业企业。

  二、骨干企业:是指在某个行业或者地区中,在经济规模、生产效率、技术含量、发展势头、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均具有重要影响和地位的企业;本措施特指我区2019年产值5亿元以上且实现正增长的制造业企业。

  三、“专精特新”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工业中小企业。

  四、“专精特新”小巨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8〕381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的佼佼者,是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质量效益优的排头兵企业。具体指标为:

  (一)经济效益。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1亿元至4亿元之间,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二)专业化程度。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的70%以上,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且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名列前茅或全省前3位。

  (三)创新能力。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至少获得5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15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近2年企业主持或参与制(修)订至少1项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四)经营管理。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拥有自主品牌,获得省级及以上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1项以上。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地区的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企业建立规范化的顾客满意度评测机制或产品追溯体系。

  五、单项冠军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单项冠军企业是指长期专注于制造业某些特定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的企业。

  六、“散乱污危”企业:“散”是指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分布在工业区、工业区周边、居民住宅区内无序的企业和加工小作坊;“乱”是指工业区未批先建、无序建设、存在“三合一”、楼层布局和管理混乱、未办理相关手续、或手续不全、或有关手续已过期的企业;“污”是指未建设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放的企业;或虽有治污设施但不具备稳定达标排放能力的企业;“危”是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

  七、“散乱污危”工业园区:即“散乱污危”企业较集中园区,具体指: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且“散乱污危”企业数量占园区企业总数量的70%及以上或“散乱污危”企业租赁面积占园区总建筑面积的70%及以上的工业园区。

  八、“10+18”连片旧工业区:由10个产业统筹片区和18个成片工业区组成。“10个产业统筹片区”指强区放权前我区推动改造的尖岗山、宝田、铁仔山西南、大洋、沙一、沙头、象山、潭头、水田、燕川等十大产业统筹片区等10大产业统筹片区;18个成片工业区是指强区放权后我区推动改造的铁仔山西北片区、航港生态城、龙王庙军民融合小镇、福海工业区及周边更新片区、凤凰第一工业区及周边更新片区、新桥东片区、会展东片区、红塘片区、福海北成片工业区、大朗山更新片区、衙边工业区及周边更新片区、共和第三工业区及周边更新片区、后亭工业区及周边更新片区、松岗东成片区、江碧产业园、塘下涌工业区及周边更新片区、石岩东片区和石岩南片区等18个成片工业区。

  九、“中高职三二分段”办学:2017年,广东开始实施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简称“三二分段”)试点工作。“三二分段”是由试点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联合行业企业,共同制定五年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录取的初中毕业生以“三二分段中高职贯通培养试点班”的项目单独编班,先在中职学校就读3年,符合转段考核条件和要求的,进入对口高职院校对应专业学习2年;其中,符合省教育厅规定的试点院校试点专业,高职学段2年的教学工作可放在试点中职学校进行。

  十、德国“双元制”培养模式:“双元制”是德国职业教育的主要形式,是一种能够促进学生把在学校当中所学习到的理论知识和在企业中所接受的实践技能锻炼实现紧密结合,从而培养出高素质的专业技术工人的人才培养模式。“双元”,即一元指职业学校,其主要职能是传授与职业有关的专业知识;另一元是各行业的企业,其主要职能是让学生在企业里接受职业技能方面的专业培训。二者通过紧密合作保障“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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