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管理事项举报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落实省、市“互联网+”行动计划要求,畅通社会公众参与城市管理渠道,提高社会公众参与热情,及时发现城市管理违规行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举报奖励办法》等规定,结合城市管理执法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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