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扶持计划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扶持计划(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计划)的组织实施, 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深圳市十大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深府〔2017〕47号)等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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