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日本实施史上最严两用物项出口管制
关键词: 对日出口管制
1月6日,中国商务部发布第1号公告,宣布即日起对日本实施针对“两用物项”的出口管制措施。此次管制的核心在于:任何原产于中国的此类物项,若其最终用途涉及日本军事用户、军事应用,或被认定“有助于提升日本整体军事能力”,均被禁止出口。值得注意的是,新规首次将“间接增强军力”的民用技术纳入审查范畴,大大扩展了管控边界。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加强两用物项对日本出口管制答记者问时指出,日本领导人近期公然发表涉台错误言论,暗示武力介入台海可能性,粗暴干涉中国内政,严重违背一个中国原则,性质和影响极其恶劣。
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中方决定禁止所有两用物项向日本军事用户、军事用途,以及一切有助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其他最终用户用途出口。任何国家和地区的组织和个人,违反上述规定,将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两用物项转移或提供给日本的组织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所谓“两用物项”,是指既可用于民用生产,又可能被转用于军事目的的材料、设备、软件或技术。尽管官方未公布完整清单,但结合近年出口管制目录及产业分析,受限品类极可能包括中重稀土(如镝、铽、钆)、镓、锗等关键矿产及其制成的高性能永磁体;用于半导体制造或国防电子的特种化学品;以及部分高端机电设备、人工智能相关技术与软件。这些物资广泛应用于日本的汽车、机器人、航空航天及高端制造领域,其供应链稳定性或将面临挑战。
此次政策出台的直接导火索,是近期日本政界人士在涉台问题上的不当言论。中方明确指出,此类言行严重违反一个中国原则,触及核心利益红线。出口管制被定位为“必要且合法的反制”,既是对挑衅行为的回应,也是履行国际防扩散义务的体现。
值得强调的是,新规并非对日贸易的全面收紧。普通消费品、常规工业品及非敏感技术仍可正常交易。真正受影响的,是那些处于军民融合前沿、具备战略价值的高技术产品。同时,政策引入“长臂管辖”机制——无论通过哪个国家或地区中转,只要中国原产物项最终流向日本军事关联方,相关方都将承担法律责任。
此举也折射出全球供应链正在经历深刻重构。过去以效率优先的全球化分工,正逐步让位于“安全优先”的阵营化布局。对中国而言,关键资源与技术不再只是商品,更是战略工具;对日本及跨国企业而言,则意味着必须重新评估供应链的合规风险与地缘韧性。
长远来看,这项管制措施释放出清晰信号:在涉及国家主权和安全的问题上,中国将毫不犹豫动用包括出口管制在内的法律工具。未来,如何界定“军事用途”、如何执行个案审查,将成为观察政策实际尺度的关键。而对于产业界来说,加强最终用户审核、建立透明用途声明机制,已不再是可选项,而是生存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