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深圳市农业科技金融“百县行”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发〔2025〕1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聚焦发挥深圳科技、金融、创新、市场等方面优势对接对口地区资源禀赋,抢抓建设农业强国战略机遇,进一步推动深圳企业在全国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中共深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2025年深圳市农业科技金融“百县行”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2023年4月,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广东省委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要求,引导有关行业协会、企业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对口地区和有关协作地区乡村振兴工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共深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深圳市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农业科技金融“百县行”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方案》,提出从2023年3月持续至2025年12月,在深圳市对口地区、协作地区开展深圳农业科技金融“百县行”工作。
二、起草过程
《工作方案》于2025年3月底形成初稿并发文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各区意见,同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逐步修改完善;6月上旬完成合法性审查,6月26日经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
三、目标任务
遵循市场主导、企业运作,滚动发展、良性循环原则,着力发挥深圳技术、市场、标准、品牌、人才、开放等优势,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主动对接深圳企业外溢布局需求,通过整合科技资源与金融力量,进一步推动深圳企业“组团式”聚能发展,“走出去”深度赋能对口地区乡村振兴,推动我市与对口地区双向奔赴、合作共赢。
2025年完成到30个以上对口县(市、区)开展农业农村领域对接合作,项目合作、产销对接意向金额10亿元以上。
四、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3个部分内容,主要包括:
(一)总体要求,包括工作目的和定位,明确市场主导、企业运作,滚动发展、良性循环的工作原则,以及年度工作目标。
(二)重点工作,涉及四个方面12项具体任务,一是持续深化统筹协作机制,包括强化统筹联动、健全协调机制、持续拓展合作渠道;二是助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包括深化产业合作供需对接、加强科技金融资源协同、提升农业品牌质量;三是强化优势互补的产业协同发展,包括促进跨区域产业链分工协作、发挥重点企业带动作用、深化高水平开放合作;四是助力“百千万工程”和区域协调发展,包括强化社会帮扶力量、持续激发对口地区内生动力、支持拓展大湾区市场。
(三)有关要求,包括强化协同推进和严肃工作纪律。
